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,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、平安银行、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“筑梦奖学金”,根据《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请条件
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,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尊重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;
(五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(原则上上一学年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);
(六)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;
(七)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二、奖学金标准
4000元/生·年。
三、奖学金名额
2名。
四、评审程序
(一)学生本人申请
11月7日-8日,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。
(二)学院评审、公示
11月8日-9日,学院根据分配名额,以及申请条件,受理学生申请材料,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,确定名单。
11月10日-14日,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三)学校评审、公示
学校汇总各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,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工作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,确定名单。
11月16日-22日,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五、材料报送
1、材料报送内容
(1)申请学生需提供贷款证明材料,如贷款合同复印件;
(2)申请学生需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;
(3)申请学生需填写《筑梦奖学金申请表》原件2份。(附件2)
2、报送时间
由各班班长在11月8日下午16:30前,将申请材料统一交到学工办3106黄怡梅老师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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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