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支部、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及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》的要求,学院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将确定一批优秀青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条件:
1、年满十八周岁;
2、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、未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(党校)学习且各方面表现好的学生;
3、思想积极上进,在班上或分团委学生会中起到一定的模范、带头作用;
4、在学习上自觉、勤奋,不缺课,积极配合任课老师,热爱学习;上学期所有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;
5、成绩优良,上学年无补考和不及格科目,如果以前学年有不及格科目,需重修合格后方可申请;
6、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无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其它不良记录;
7、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二、名额分配:
1、每个班级各1名;
2、分团委学生会共15名;
三、推优时间:3月5日—3月13日
(3月13日 17:00前,由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统一汇总后交于学工办秦晶老师处。)
四、注意事项:
各辅导员老师、团支部、分团委学生会要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审定工作。
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
2018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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