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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科竞赛】关于参加全国税法知识竞赛的通知
[半岛·综合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]  发布时间:2017年05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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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深化国税、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(中办发(2015)56号)关于“加强税法普及教育,将税法作为国家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”的要求,以及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(2016- 2020年》关于“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,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”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(2016- 2020年)》关于“要注重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,鼓励和引导高校、会计师事务所、税务师事务所和志愿者广泛参与,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法治宣传”的意见,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、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围绕“国家财税改革,国家税收治理”总体战略部署,本着“为国家税收服务,为纳税人服务”,助力企业发展,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,举办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。

    指导单位:中央统战部八局、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

    主办单位: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、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

    活动时间

    20 17年4月至9月,在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启动。

    参赛对象

    面向全社会,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大学生。

    赛事安排

    (一)竞赛总则

    1.竞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,个人赛面向全社会,团体赛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、高等院校。

    2.个人赛分初赛、复赛、现场决赛,团体赛为现场决赛。

    3.个人赛初赛、复赛为网上答题。全社会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(www.cctaa.cn)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(CCTAAWX)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(www.cctaa-wx.cn)或是直接登录网址:js.cctaa-wx.cn 实名注册后,参与知识竞赛答题。竞赛支持手机答题。

    4.个人初赛成绩排序前30%选手进入复赛,个人复赛成绩排名前100名进入决赛。

    5.团体赛在个人复赛基础上组团。团体组报名资格按组团单位的个人复赛入围人数降序排名,前10名的单位可报名组团参加团体赛。组团单位在竞赛系统上下载并填写团体赛报名表,发组委会邮箱。

    6.竞赛细则另行公布。

    (二)竞赛内容

    初赛内容以税法知识为主,以相关财务、会计及涉税服务实务等内容为辅;复赛、决赛内容涵盖税法、涉税服务相关法律、财务与会计、涉税服务实务等知识。

    涉税政策法规截止时间为2017331日。

    (三)奖项设置

    竞赛奖项设置个人奖、团体奖、组织奖。获奖选手、获奖单位均颁发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获奖证书》,具体奖项设置如下:

    个人奖

    一等奖(20名),各奖励现金10000元。

    二等奖(30名),各奖励现金5000元。

    三等奖(50名),各奖励现金2000元。

    优胜奖(3000名)。

    另外,复赛选手报名参加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,且考试成绩合格者,每科奖励100元;进入决赛选手由税务师事务所优先提供实习或录用机会。

    团体奖

    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奖和高等院校团体奖各10名,其中:

    一等奖(1名),奖励现金50000元。

    二等奖(2名),各奖励现金30000元。

    三等奖(3名),各奖励现金20000元。

    卓越奖(4名),各奖励现金10000元。

    组织奖

    优秀院校奖(10名),各奖励现金10000元。

    优秀协会奖(10名),各奖励现金10000元。

    优秀税务师事务所奖(10名),各奖励现金10000元。

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。

知识竞赛活动热线:010-6841264268410546

电子邮箱:jypxb@cctaa.cn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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