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毕业生:
毕业在即,相信许多同学都将自己的未来定位在成都这座美丽的城市。根据往年就业工作经验,将有大量同学在毕业以后需要将自己的档案保存在成都(含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、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、成都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)。
该项工作由学生准备相应材料后,自行前往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。学院为提高就业服务质量,减少学生实习(就业)期间中往返请假、奔波次数及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带来的周折。经与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、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对接协商决定,由学院收集材料后统一前往代办,以减轻学生往返周折、来回盖章等难题。现将代办事宜通知如下:
所需材料:1、已签订好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(或劳动合同)
2、签约公司的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
要求: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应是: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;若公司注册登记机关为区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,暂仍只能由学生自行前往办理。
请同学们准备好相应材料在4月23日前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处,后期学院汇总后将统一前往省、市两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手续,办理完成后,学生后期只需到班主任处核实自己的派遣报到证地址是否准确,档案办理这项内容就已全部完成。4月23日前未提交三方协议(劳动合同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的同学,学院将不再统一代办。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学工办王文浩老师,电话84616146
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
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